★欧盟双指令(WEEE & RoHS)介绍

WEEE:Waste Electrical &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 Directive 2002/96/EC. (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2002/96/EC)

    生产商(包括进口商和经销商)在2005年8月13日以后,负责回收、处理进入欧盟市场的废弃的电气和电子产品,并在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上加贴回收标识。

RoHS: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 quipment (RoHS) Directive 2002/95/EC.(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2002/95/EC)

    自2006年7月1日起,投放于市场的新电子和电气设备不包含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等重金属,以及多溴联苯(PBB)和多溴联苯醚(PBDE)等阻燃剂,限值是:铅(Pb)<1000 ppm,汞(Hg)<1000 ppm,镉(Cd)<100 ppm,六价铬(Cr(VI))<1000 ppm, 多溴联苯(PBB)<1000 ppm,多溴二苯醚(PBDE)<1000 ppm

★包装材料指令

    欧洲包装与包装废物指令 94/62/EC
    “包装”是指由任何性质的任何材料制成的(包括玻璃、塑料、纸、纸板、金属合金、木头等),用于货物的盛装、保护、搬运、交付等方面的产品。

范围:从原料到成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

限值: Pb+Hg+Cd+Cr(VI) <100ppm

池指令:电池和蓄电池以及废旧电池和蓄电池指令 91/157/EEC

要求的重金属:汞(Hg)、镉(Cd)、铅(Pb)
限值:汞 < 5ppm,镉 < 250ppm,铅 < 4000ppm

  1. 中国政府对电子电器有害物质管理法规的介绍

    为了保护我国自然环境,节约资源,实现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确保电子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也为了积极应对欧盟的两指令,经通报WTO, 中国政府于2006年3月1日颁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把控制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为主要内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的第一步。
    《管理办法》确立了“从源头抓起,立法先行”的思路,遵循了“符合WTO规则,和国际接轨,结合中国国情”的原则,《管理办法》明确,对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过程分为“两布走”, 即“自我明示”和“CCC强制认证”。

    第一步:《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时,限于经济上或技术上的原因,对电子信息产品暂时还没有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但是要求所有进入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就“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明示”:即采用贴标识或在产品说明书里注明的方式,告诉用户(消费者), 你的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含量,环保实用期限和在废弃时可否回收利用等;

    第二步:当你的产品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管理目录”时,必须经过CCC强制认证才可以进入市场。

    《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3月1日生效,将于2007年3月1日实施,目前,信息产品部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目前正在加紧制定重点管理目录,为实施强制性认证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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